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方案
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、檢驗機構接受國家監督抽查任務后,應當制訂國家監督抽查方案。國家監督抽查方案中的抽樣、檢驗依據、檢驗項目、判定規則等內容,應當堅持科學、公正、公平、公開的原則制定。
抽查方案主要內容及要求如下:
1.抽樣方法。抽查方案中必須詳細說明抽樣依據的標準,抽樣數量和樣本基數,檢驗樣品和備用樣品數量等。
2.檢驗依據。檢驗依據應當符合上一節的原則規定。
3.檢驗項目。檢驗項目應當突出重點,主要應選擇涉及人體健康和人身、財產安全的項目及主要的性能、理化指標等,標準中規定的項目不一定全檢。
4.判定規則。有關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中有判定規則的,原則上按標準的規定進行判定。標準中沒有綜合判定的,可以由承擔國家監督抽查任務的檢驗機構提出方案,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同意并征求行業主管部門意見,報國家質檢總局審核批準后施行。
5.提出擬抽查企業名單建議。提出擬抽查企業名單時,應當堅持突出重點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的原則,名單中大、中、小型企業應當各占一定的比例,同時要有一定的跟蹤抽查企業的數量。必要時,可以專門指定被抽查企業的范圍。
6.抽查經費預算。抽查經費預算應當按照不盈利的原則核算提出,主要包括檢驗費、差旅費、樣品運輸費、公告費(檢驗機構的預、決算不包括此項),其他還包括通訊費、樣品費等。
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、檢驗機構接受國家監督抽查任務后,應當制訂國家監督抽查方案。國家監督抽查方案中的抽樣、檢驗依據、檢驗項目、判定規則等內容,應當堅持科學、公正、公平、公開的原則制定。
抽查方案主要內容及要求如下:
1.抽樣方法。抽查方案中必須詳細說明抽樣依據的標準,抽樣數量和樣本基數,檢驗樣品和備用樣品數量等。
2.檢驗依據。檢驗依據應當符合上一節的原則規定。
3.檢驗項目。檢驗項目應當突出重點,主要應選擇涉及人體健康和人身、財產安全的項目及主要的性能、理化指標等,標準中規定的項目不一定全檢。
4.判定規則。有關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中有判定規則的,原則上按標準的規定進行判定。標準中沒有綜合判定的,可以由承擔國家監督抽查任務的檢驗機構提出方案,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同意并征求行業主管部門意見,報國家質檢總局審核批準后施行。
5.提出擬抽查企業名單建議。提出擬抽查企業名單時,應當堅持突出重點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的原則,名單中大、中、小型企業應當各占一定的比例,同時要有一定的跟蹤抽查企業的數量。必要時,可以專門指定被抽查企業的范圍。
6.抽查經費預算。抽查經費預算應當按照不盈利的原則核算提出,主要包括檢驗費、差旅費、樣品運輸費、公告費(檢驗機構的預、決算不包括此項),其他還包括通訊費、樣品費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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